非全日制的学历好尴尬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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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5日,有消息称,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,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

10月15日,有消息称,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,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以毕业院校、学习经历、学习方式为限制性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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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的这一规定,用硬手段打开了所有非名校生、非全日制大学生等过去简历被封时可能被“卡住”的人在事业单位求职的大门。这一举措既迈出了维护人才选拔公平的坚定一步,也代表公权传递了反对“学术歧视”的明确态度。

长期以来,各级事业单位很多岗位都会设置学历。一般来说,专业技术职务单独限制学历高低是正当要求,不属于学术歧视。然而,近年来,随着求职者平均受教育程度的提高,求职竞争日趋激烈,许多岗位的学历呈现出进一步细分学历的不良倾向:除了明确“卡学历”外,还会设置“仅限全日制学生”、“仅限名校生”甚至“仅限第一学历名校生”等附加限制。

这些附加的限制让很多持有学位证却因为“背景问题”无法竞争的求职者感到不公平。虽然我国没有明确限制用人单位“学历歧视”的法律法规,但按理说,事业单位应该站在维护社会公平的一边,以更高的标准在反对职场歧视方面做出表率。

虽然“英雄不问出处”,但在现实中,有抱负的年轻人往往会遭遇“相见恨晚”的尴尬。招聘中,录取谁,不录取谁,要以求职者在笔试和面试中表现出来的实际能力为准。然而,很多努力提升学历的年轻人在求职时,会被自己的兼职身份或没有吸引力的“第一学历”所束缚,难以获得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。

社会发展应该兼顾公平和效率,这是一个常识。在“学历歧视”的情况下,任意剥夺同等学历的人参与竞争的机会,不仅肉眼不公平,而且不利于用人单位选择最有实力的候选人,从而损害人才竞争的效率。那些搞“学历歧视”的用人单位,本质上是把“省事”和“提高效率”混为一谈,看似省时省力,实则可能得不偿失。

不可否认的是,求职者的毕业院校、学习经历、学习风格与能力水平在统计上是有关系的。但是,相关性不等于因果性,更不等于必然性,这是统计学的常识。个人身上“名校生”“非全日制研究生”等标签,可能会产生“光环效应”,影响他人的第一印象。但要判断这个人是否有真本事,是否适合某个岗位,还是要在实际接触中见真章。

现在广西有关部门用明文规定取消这种不合理的限制,无疑方向是对的。既有利于人才在公平竞争中脱颖而出,又能为地方事业单位打破陈规,创造更大的选人用人空间。

(中青评论微信公号)

关于作者: 鸟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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