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研具体时间安排(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发布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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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教育部发布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做出安排。

《规定》明确,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命题工作的规范

日前,教育部发布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做出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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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定》明确,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命题工作的规范管理,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。从2021年开始,全面推进经济学专业学位和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。经济学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设置,由金融学、应用统计学、税务、国际商务、保险、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学专业学位使用。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,自主选择使用。

《规定》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。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,在同一学科类别内。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,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。

《规定》要求,进一步推进科学准确阅卷。原则上,学术学位按学科划线,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划线。其中,工商管理、公共管理、会计学、旅游管理、图书情报、工程管理、审计学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标注,不统一标注。

《规定》还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-27日(每天上午8: 30-11: 30,下午2: 00-5: 00),3小时以上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举行。要求教育部各招生单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,统筹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。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。

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,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“研招网”举办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。届时,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问题。新华社

关于作者: 鸟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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